旅游消费旺季即将到来,人们出游次数也随之增加,面对旅游市场的强大刚需,规模不同、服务特点各异的旅行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,而消费者旅游经历不断丰富,对旅游服务的要求也逐渐提高,旅游投诉一度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热点。在3·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之际,提醒消费者在出游的时候,选择信誉度高的旅行社、合理签订合同、保留途中证据,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
记者 李爽
价格低廉藏猫腻
五天行程购物数千元
记者走访发现,各种旅游广告铺天盖地,旅行社使出浑身解数迎接旺季来临,在华东、海南、港澳等经典线路火爆的同时,价格上的针锋相对也是此起彼伏。去年,个别旅行社曾推出“零团费”或“198元团费”游香港的线路,市民刘女士和几个亲戚、朋友一起参团,没想到5天的行程被导游带去十多处商店购物,刘女士告诉记者,在那次旅行中,他们先后被带到珠宝店、金店、玉器店、茶餐厅、化妆品店等,购买了几千元的东西。刘女士表示:“现在不少旅行社都把自己的旅游线路说得很好,把价格也标得很低,以此来吸引消费者,但是当你真的去了之后,就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。”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说,个别旅行社通过低廉甚至亏本的价格吸引市民报名旅游,行程中为了弥补成本上的不足,把大量时间放在自费景点和旅游购物上,这是造成“购物团”的重要因素。建议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,要求旅行社在合同中标明自费景点个数和购物次数。
线路对比重品质
旅游购物是把双刃剑
市民在选择旅行社时,如何“慧眼识金”避免“购物团”呢?本市几家资深旅行社负责人给出了建议。老话说得好“一分钱一分货”,消费者选择旅游线路时不能只看价格,同一线路价格出现较大差异的时候,是由行程的内容及标准差异导致的。旅游行业需求旺盛,但竞争同样激烈,虽然价格战是旅游服务行业竞争的重要手段,但赔本的买卖旅行社是不会做的。所以消费者在选择线路的时候,在对比价格的同时,其行程的品质才是最应该关注的。旅游购物是旅游的一把双刃剑,有时既是旅途的目的和乐趣,同样也是引发旅游投诉的主要环节。对此,有很多出行经验及热爱旅游的贾小姐提醒,出行前做足准备,事先了解一下当地的值得购买的特色产品的价格、性能等,不跟风购物,可以帮助自己少花“冤枉钱”。
诚信为王信誉好
旅游行业日趋规范
“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”,市民王先生在几次“上当”的经历后,现在都选择自助游,虽然辛苦点,但觉得开心。跟随旅行社出行是相对便捷便宜的出行方式,选择有资质资格、规模比较大、管理比较规范、服务比较完善的旅行社,出行前,签订好合同,一定要认真分析广告价格所包含的服务项目和标准,如景点多少、是否含餐、是否仅含交通等,不要相信报价低而又不做备注说明的旅行社,信誉度高的旅行社一般在广告报出的价格后作出备注的说明。
维权锦囊
●如选择飞机为交通工具出行,那么机票是否包含机场建设费、燃油附加费,境外游是否含有税等,签合同时一定要事先说明。
●出行前承诺的很多景点有可能只是在汽车上路过而已,并没有让游客停留下来仔细游览。签订合同前消费者要将每一天游览的行程安排、景点停留的时间、自费项目等详细与旅行社沟通后明确写在旅游合同中。
●对于一些“低价团”,如遇强制游客购物的情况,游客要搜集和保留好证据,向组团社或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。
●游客游览时,可能会到娱乐场所,如景区的演出或酒吧等地消费,个别旅行社会增收“服务费”。在签合同时要事先与旅行社约定好服务费收取标准等。
作者:李爽